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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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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39节
      而上头的三个人则遇到了难题,那就是架子太高,三个人高马大的大汉在上头你来我往,架子就晃得厉害,别说再往上移动了,能紧紧抓住别掉下去就不错,而且越往上越晃。
      很明显,架子的最上面根本只能容纳一个人上去,也就是说,他们现在就必须淘汰掉所有对手。
      就在三人虎视眈眈盯着对方的时候,一道黑影跳到了他们的头顶上,灵活瘦小的人在架子上爬的飞快,最重要的一点是架子不晃。
      三个大汉脸一黑,发现自己给人做了稳住架子的墩子,顿时心里冒火,也不再废话,都到了这里总要拼一拼的。
      于是安静了一小会儿的三个人又打起来了,并且非常有默契的伸手去拉上头那个瘦小子。
      瘦小子一个不慎还真被他们扔了下去,只不过半路上他自己挂住了,转身继续往上爬,只要不砸进网里就不算淘汰。
      不过这次的瘦小子明显学乖了,他就默默在下面看着上头三个壮汉,想要再次趁机上位,结果还真的被他抓到一个空隙,原来有两人联手先把另外一个人送了下去,就在这当口瘦小子蹿了上去,动作飞快,几乎是眨眼之间就顺着刚掉下去那人的竹竿越过了两个大汉,然后在所有人的呆滞中顺利拿到红球。
      下一瞬整个酒楼下头都是欢呼声,而就在这时,一声吱咔声伴随着前面人的惊叫,像是惊雷炸响在所有人的耳边,也不知道是谁开始推搡,人群突然骚动了,开始疯狂往外涌,叫骂声哭声此起彼伏,巡逻队的人高声厉喝但收效甚微。
      沈风猛然站起来就想要翻窗出去,却被沈清鸾一把拉住了,开玩笑,自家大哥就比普通人稍好一些,哪里敢在这种地方放出去。
      紧跟着站起来的沈华,沈清鸾就没有拦,二哥身手要好很多,就算有事她出手也还来得及。
      沈风和沈清鸾看着他从窗子翻了出去站在外头围栏上,抢过有些吓呆的管事手里的铜锣哐哐敲响,接着一边敲一边高声喊道:“挤什么挤,我看谁敢挤,身边的差大爷看到没有,谁再敢挤就送衙门里蹲大牢!”
      在这个时代,蹲大牢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下头基本都是小老百姓,第一时间被吓住了,也是这时候大家突然就注意到,就在离自己几步远的地方有好些巡逻官差在高声厉喝,原本只想往外冲的人突然就怂了。
      但是这时候第二声吱咔声响起,众人回头,明显看到高架最上头扎在一起的粗竹竿脱离开了,而这时候上头还吊着两个大汉一个瘦小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看热闹比命更重要,真有不少人不急着走了,张望着架子上头的人,也不怕架子倒下来砸到自己。
      还好下头原本拉着网的几个大汉机灵,马上反应过来扶住了下头的竹竿,然后招呼上头的赶紧下来。
      两个大汉蹭蹭蹭下来一点没有顾及动作,这可苦了最上头摇摇晃晃的瘦小子,想要找个落脚点都晃的够不到,好容易等到下头两个大汉落地,终于可以往下爬了,却听到中间的竹竿发出了清脆的断裂声。
      原来是刚才激战的时候不知被谁踹裂了竿身,那瘦小子正好就挂在那根竹竿这一侧,这晃了这么久终于撑不住断了。
      断裂的粗竹竿带着上头的瘦小子直接朝着酒楼迎面砸过来,在一阵惊恐尖叫声中,沈清鸾拎着一条长凳探出窗外,在竹竿砸到屋檐围栏之前恰恰好架住,而沈华则扔掉了手里的铜锣探身朝外头一伸一捞,正好把掉下来也不忘紧拽着红绸球的瘦小子捞了个满怀。
      第五十一章
      鸿运楼前的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但也在极短的时间内终止了所有混乱。
      断裂的粗竹竿没有砸到屋檐房子,更没有砸下来伤到下面的行人。
      除了上半部分断裂的,下半部分还算绑得比较结实, 再有下头那几个大汉反应快及时扶稳了下头, 也让高架虽然受到影响向酒楼那一边倾斜了一些,但并没有倒下来。
      下面原本被吓到的人群看着二楼上一个顶竹杆,一个捞人, 还有两人身后站着的人, 一时被三人容貌所摄,一时又惊叹现下两人的身手,也不知道谁率先鼓掌, 很快下面的人群就一边鼓掌一边叫好, 至于刚才的惊吓后怕在安全后全都变成了刺激。
      沈华本身就是一个活泼热闹的性子, 那么多人叫好,立刻扬起笑容朝着下头的人点头,完全忘了自己怀里还兜着个人,兴致勃勃转头对着沈清鸾道:“妹妹不如帮他们把这节断竹插回去。”
      沈清鸾一只手臂伸直,酒楼厚重的长凳在她手里就像一根毫无重量的细树枝,被她轻飘飘的笔直朝外斜插,长凳岔开的两个凳脚正好卡住倒下来的半截竹竿,底下还和外头高架连着一部分, 但一直这样举着显然不是个事儿,于是听到自家二哥这么说, 下意识转头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沈风。
      沈风点点头,目光从下头的高架底座上收回来, 最后落在乖巧安静待在自家弟弟怀里的瘦小子。
      那小子这会儿正瞪大双眼直愣愣看着自家弟弟, 有些脏兮兮的脸和破烂的衣服都说明了对方的境况必定十分糟糕, 但他总觉得这小子似乎有点面善,但同样想不起来。
      这是第二次碰到这种情况了,沈风怀疑自己最近是不是太过悠闲了,以至于脑子木了。
      这边沈清鸾得到了自家大哥的认同,收回长凳的下一瞬,跃出窗棂旋身一脚将倒过来的竹竿直接踹了回去,原本已经断裂的竹竿居然就这样,稳稳靠在高架上头之前用来和它交叉捆绑的横杆上,没有重新绑回去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固定,居然就这样靠得稳稳的没有丝毫晃动。
      只有二楼几个眼神好的人才看了连接处,被当作钉子深深扎进去的筷子。
      下头又是一阵鼓掌和叫好声,这时候酒楼里的人也反应过来了,本来就站在二楼的管事立刻请兄妹三人去三楼包厢,当然也包括站在沈华身边的瘦小子。
      是的,沈清鸾踹完竹竿,沈华终于意识到自己手里还抱着个人:“你倒是乖巧,是吓到了?看你刚才不是莽得很?”不怪沈华忘记了,实在是瘦小子是真的瘦,就没几两肉,还一点动静都没有,要不是会喘气还当抱着一床薄被子呢。
      瘦小子等沈华放下来后就乖乖站在一边,仰着头目光专注看着沈华。
      沈华脑袋一歪:“盯着我干什么?莫非觉得我好看?”本来就是皮一下,谁知道瘦小子一点没有犹豫用力点头,这让沈华哈哈一笑,“那么大一副眼睛果然没白长,有眼光,走走走,跟着一起,你不是还要拿彩头的嘛。”
      瘦小子咧开嘴角,没有啃声跟在沈华身后,酒楼管事的在前面带路,沈风和沈清鸾走在前面,往三楼包厢的路上到处都是人群的瞩目,不过因为沈风满身的神仙气息和刚才沈清鸾的那一脚,倒是没有多少人再把目光落在后头的沈华和瘦小子身上了。
      这让沈华有了更多注意力停留在身边的瘦小子身上:“你叫啥名?几岁?怎么这么瘦?家住哪里?身手真不错,动作灵敏的很……你怎么不说话?”
      瘦小子仰起头对着沈华笑了笑,但依旧没有吭声,沈华一愣:“不能说话?”
      瘦小子立刻点头,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喉咙,然后摆了摆手。
      “喉咙受伤了不能说话?”沈华也不是没有见过身有残疾的人,有想得开的,但大部分都有些敏感,特别是谈及自己缺陷的时候,这也没有什么奇怪,就是人之常情而已,就像秃头不喜欢别人提头发,胖子不喜欢提减肥一样。
      但是像瘦小子一样一双眼睛中完全没有阴影的人绝对是少数,不是看得格外开,就是隐藏的深,再不然就是全然的无所谓,并不觉得不能说话是什么大问题。
      “那这就是后天的了,那你看大夫了吗?”沈华喜欢和这样的人说话,脸上也同样带着笑容。
      瘦小子拍了拍手里的红绸球,然后用力点头,最后扬起一个笑容。
      沈华眨了眨眼了然的回了一个微笑:“你是说你赢了彩头就可以看大夫了,并且一定能好起来?”
      瘦小子立刻抬起手,比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又对沈华举起大拇指。
      “谢谢夸奖,我也觉得自己其实挺聪明的。”沈华说到这里突然一顿,下巴往走在他们前面上楼梯的沈风后背示意了一下,“但没办法,脑子好不好是对比出来的,我家大哥是个妖孽,我再聪明都显不出来。”
      瘦小子闻言立刻重复了一番刚才的动作,还比划了一个大圈,摆了摆手,最后做了一个打哈欠的动作。
      “……可不是嘛,太聪明了,做人累得慌。”沈华深以为然,抬手拍了拍瘦小子的肩膀,“都说能者多劳,天塌下来都是高个子顶着,还是当个普通人舒服,我就想啥也不干躺着就能吃喝不愁,要是有个厉害有钱的小姐姐愿意养我就好了。”
      瘦小子微微张嘴,目瞪口呆的看着有着宏大吃软饭愿望的沈华,微微皱起眉头,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红绸球,又看看灯火下满脸笑容的漂亮少年,纠结了一番后,伸手扯了扯沈华的袖子,指了指自己然后比了个大拇指。
      “……你也有这样的愿望?!”沈华惊喜道,瘦小子眨巴了一下大眼睛,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沈华哈哈一笑,“可算找到志同道合的人,那就祝愿我们都能实现愿望。”
      瘦小子双眼亮晶晶的点头,抬手拍了拍沈华的胸口,又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再次比划了个大拇指。
      沈华给了个认同的眼神,回比了个大拇指。
      瘦小子咧开嘴一笑,一双大眼睛里好像有星星一样。
      找到志同道合朋友的沈华,也很高兴,两人一高一矮并肩走进了包厢。
      第五十二章
      鸿运楼今日做这么大的活动, 自然也是给了平日里几个贵客送了帖子,还给留了三楼的包间让人看比赛,而作为鸿运楼的东家自然也早早在这里看着。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 这种比赛也不是他们第一家弄, 他还特别规避了可能出现的伤亡,在下头让人拉了网。
      这么喜庆的日子里见了血伤了人,哪怕比赛再好也总是会让人心生不喜。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 当时他就站在窗口看着, 那隔断了的竹竿要是砸实了,就算没有伤到人,光是之后修理酒楼的费用就是一大笔钱, 更别说还要安抚这些受到惊吓的贵客了。
      只是老天保佑, 不但有人拦住了断竹救了人, 还最后耍了一手,就这一手谁还记得刚才根本没有砸到身上的竹子,并且他下去请这两位救他于水火的大恩人时一看……
      嚯!
      这不是沈秀才嘛!
      那这后面两个就是沈秀才的双胞胎弟弟和那位跟谢家麒麟儿定亲的沈家三姑娘了?
      这是什么?
      这是运气!
      这人运气来了简直是挡都挡不住!
      鸿运楼东家脸上堆满了笑,不停感谢沈家兄妹,并且招呼围过来的贵客,给人家介绍沈家兄妹,就连平日里一眼都不会看的脏兮兮宛若乞丐的小子,也能笑得和善无比面对, 还一叠声的吩咐管事的去把彩头的五十两拿过来,当然那盏半人高的花灯也摘下来送过来。
      沈华是很喜欢和人唠嗑的, 但是并不喜欢和不感兴趣的人做无意义寒暄,这种表面客套寒暄他完全不感兴趣, 但这些却正好是沈风擅长的, 至于沈清鸾则低着头双眼放空的盯着自己的脚尖, 心神不知道飘儿去了,那些搭话的夫人还当她小姑娘害羞。
      于是一群人围过来搭话,基本都是沈风在招呼,沈清鸾在自家大哥身后做人形活体立牌,沈华则跟身边的瘦小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当然是他一个人说。
      一直到瘦小子把半人高大花灯的提杆塞到沈华手里。
      “……我帮你拿着?”沈华看看瘦小子的身板倒也没有拒绝,确实让他这个矮个子拎着估计走路都困难。
      瘦小子闻言摇摇头,对着沈华咧嘴一笑,抬起细瘦的爪子对着沈华比了三根手指。
      “三?”明明刚才还挺心意相通的,怎么这会儿沈华有些看不懂了,“三什么?”
      瘦小子没有回答,把手里的红绸球拆了,一头扎在花灯上头,另外一头扎在沈华提花灯的手腕上。
      沈华看着瘦小子的动作陷入了沉思:这是怕花灯被偷吗?
      倒是个不错的办法,只是对方接下去的一个动作却让他直接懵圈了,只见瘦小子从那五十俩的彩头里挖出一个小银元宝,应该是五两一锭的银子,然后塞到他另外一只手里,并且拍拍了他胸口,朝他比了一个大拇指,再然后就动作迅速的从人群里窜了出去,没两下就没影了。
      “诶?”沈华一手提灯笼一手捏银子,都不好挤出去就怕挤坏了灯笼,退后几步到了三楼窗边往下看,夜晚灯火朦胧的街道,哪里还能找到那道瘦小的影子。
      等到他从窗户转过来,歪着头思考的时候发现,自家妹妹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身边,还用一种他从没见过的眼神上下打量他。
      “怎么,怎么了?”沈华被看得有些发毛。
      “没。”和沈华还一脸茫然不同,从第三者的角度全程围观两人交流的沈清鸾已经大概能弄清楚什么事情了,所以才忍不住审视一番,看看自家这个二哥到底有啥魅力。
      不得不说自家二哥虽然和大哥比似乎是差一点,但个人喜好是有差异的,就有特别喜欢二哥这种开朗爱笑的,并且很多,而且二哥这个人和他们家爹有些像,身上有股特别纯粹干净的特质,最容易吸引身处深渊苦难的人。
      就像她,这个家里她第一个放下防备的就是二哥,第二个就是自家爹,大哥是最后一个,毕竟那样一个人在身边时时警惕才是正常的。
      “奇奇怪怪。”沈华嘟囔了一句立刻转移了话题,“妹妹,你说刚才那个小子把灯和钱塞给我,还给我比了个三字是啥意思?让我帮他保管三天?三个月?”
      “三年吧。”三天或者三个月,要变成厉害到能让自家二哥吃软饭的地步估计不太可能。
      “你怎么知道?”沈华皱眉,“三年的保管费五两?好像也差不多。”
      不,花灯和红绸估计是信物,五两银子应该是让你买点好吃的,人家已经开始养你了!
      沈清鸾抿了抿嘴角,最后都没有吭声,这种事情还是让大哥去操心吧。
      于是等到兄妹三晚上拎着鸿运楼东家和其他人家塞过来的谢礼回到客栈的时候,沈清鸾找了个沈华不在的机会,凑到沈风耳边一阵叽叽咕咕。
      沈风从一开始的疑惑到后来的难以置信,到最后微微瞪大眼:他想起来!
      那个瘦小子不就是以后漠西十三镇的马场扛把子苏梅香!
      难怪他看着眼熟却压根想不起来对方是谁,连性别都不对,哪里能在记忆里找到符合的人选。
      “大哥你认识她?”沈清鸾看到沈风脸色变了立刻意识到什么,有些好奇的问道。
      “见过几次。”沈风点点头,并且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
      “你们在说什么?”沈华放好灯笼红绸和银子才过来了,晚了一会儿,进门先接过沈风递过来的热姜汤,皱着眉一口闷了下去,整个晚上在外面感觉到的寒气似乎瞬间就离他而去了,舒服得喟叹了一声才开口询问。
      沈清鸾摸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沈华一看立刻来精神了,从妹妹兜里抓了一把瓜子,还不忘倒了杯茶推给自家大哥,示意他可以开始表演了。
      沈风看到一秒进入吃瓜状态的弟弟妹妹都要被气笑了:“你们把我当什么,说书的?”
      沈清鸾别开视线装死,沈华眨巴了一下眼睛腆着脸笑道:“大哥怎么能这么说呢,你这哪是说书,我们就是在听你预言呢!”你这可比说书有意思多了!